台山市新宁中学2012年招生简章
台山市新宁中学自创办以来,在市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办学成效显著,已获得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民办教育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是江门地区一所品牌学校。现将本学年招生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七年级招收新生16个班,新生入学后,A(指标生)、B(统招生)、C(统招生)三类学生全部均衡分班。
二、录取办法
(一)指标生录取办法(A类)
各镇根据六年级学生的意愿、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按分配的名额推荐优秀的学生入读我校,分配名额见《台山市新宁中学2012年指标生名额分配表》。
推荐办法:
1、各镇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指标生的推选审核工作。
2、推荐名额参考依据:
(1)确保全市每所小学不少于1个指标生名额。
(2)按各镇六年级学生人数的2%分配指标生名额,同时确保每镇的指标生人数不少于该镇本届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列全市前300名的学生人数(根据本届学生在四、五、六年级第一学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列全市前300名的学生人数,分别以30%、30%、40%比例折算得出的人数总和为该镇指标生名额)。
3、推选指标生依据:
(1)学业水平:以本届六年级学生于四年级第一学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五年级第一学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六年级第一学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和第二学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40%合成为指标生的综合学业成绩。
(2)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指标生必须是四年级至六年级期间曾获得学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学生。为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对获得台山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具有体艺特长的学生给予加分(只取其中一项),加分计入综合成绩总分。(见第三点“加分办法”)
4、指标生推荐对象为具有台山市学籍,且六年级须在毕业学校就读的六年级学生。
5、各学校推荐的指标生,按综合学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推荐。各镇没有按时完成推荐的指标生名额,自动转为统招生名额。
6、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指标生的资格和条件必须经班主任、推荐学校及镇(街、场)招生领导小组自下而上层层审核,镇(街、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本镇指标生推荐名单。指标生推荐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招生办。本项工作必须在6月25日前完成。
7、我校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指标生名单并发放注册入学通知书。
(二)统招生录取办法(B、C类)
按自愿报读的原则(A类学生除外),参加我市教育学会与我校联合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按成绩择优录取,前300名为B类学生,300名后为C类学生。
三、加分办法
(一)获得台山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加分办法
本届学生四年级至六年级期间,参加由台山市教育局或台山市团委组织评选而获得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十佳学生”或“十佳少先队员”)的加分办法:
1、获得广东省级荣誉称号加5分;
2、获得江门市级荣誉称号加3分,
3、获得台山市级荣誉称号加2分。
凡申请加分的学生,须把荣誉证书的正本和复印件交我校审核。经核实后,可获得相应的荣誉加分,并只取最高奖项加分。
(二)体艺特长生加分办法
本届学生四年级至六年级期间,在台山市教育局组织参加的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文化部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体育、艺术比赛(含集体项目)中获奖或取得国家认可的音乐考级等级证书的加分办法:
1、获得全国三等奖(体育比赛单项前八名)或以上加7分。
2、获得广东省三等奖(体育比赛单项前八名)或以上加5分。
3、获得江门市三等奖(体育比赛单项前五名)或以上加3分。
4、获得台山市三等奖(体育比赛单项前五名)或以上加2分。
5、取得国家认可的钢琴六级或以上、电子琴八级或以上、民乐五级或以上等级证书的学生加2分。
凡获得以上加分的学生,只取最高奖项加分。
(三)面试考核
凡获得体艺加分资格并报读我校的学生,须参加由我校举行的体育、美术或音乐面试考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学生方可获得相应的特长加分。若审核不符合要求或不参加面试考核,不能获得相应的特长加分。
四、奖学办法和收费标准
(一)每学期期末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在年级前100名的学生,每生奖励2000元。
(二)指标生中的特困生免收学杂费。
(三)收费标准(单位:元/学期)
类别
学杂费
住宿费
合 计
A
2000
250
2250
B
4200
250
4450
C
5400
250
5650
注:批准文件“台价【2010】54号”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0750)5658026、(0750)5658086
学校网址:http://www.tsxnzx.com
台山市教育学会
台山市新宁中学
2012年4月16日
